本报讯 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中某、光某。 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中某、光某预谋实施诈骗行为,中某具体实施淘宝退款诈骗行为,光某负责提供银行卡并到银行取现。4月的一天,中某通过网络购买了被害人翁某的淘宝购物信息后,拨打了对方的手机号码,谎称自己是淘宝网的供应商。双方交流了商品的具体信息后,翁某信以为真。接着中某谎称:购买的这批商品质量有问题,厂家要召回,他是厂家的工作人员,可以帮翁某办理退货退款。中某让翁某登陆一个银行卡账号,称根据指示操作后,这个账号会把退款转到翁某的银行卡上。翁某便按中某指示,向其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1.9万元。贪婪的中某知道翁某卡内还有几百余额,用翁某手机号登陆游戏网站,购买了200多元的游戏点卡。购买过程中,游戏网站给翁某的手机发送付款验证码,中某向翁某索要,随即翁某收到银行扣款短信,翁某询问原因,中某骗她这是虚拟的信息。 后翁某催促中某退还货款。中某说翁某的网银银行卡被冻结了,要换一张有存款的银行卡办理退款并解冻她的网银银行卡,叫翁某去ATM机上操作办理退款。翁某按中某电话指示,输入了中某提供给她的银行卡号并在转账金额上填写49950。在确认转账时,翁某心里犹豫了,中某骗说转账后她可以获得双倍退款额,翁某遂确认转账。转完后,中某说有事就挂电话了。翁某顿时觉得自己被骗了,遂向警方报案。 诈骗得手6.9万余元后,中某便指使光某去取现。2016年12月17日光某到派出所投案,之后中某在龙岩市被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