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11月29日讯(福清侨乡报 记者 陈贤清) “正是有检察长深入基层的耐心调解,让我们都重新审视过去彼此间存在的矛盾,并最后达成了谅解,避免了一场官司。”日前,一起僵持了一年之久的矛盾纠纷案件在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秋官的推动下,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2010年11月,沙埔镇赤礁村村民陈某与商某因口角大打出手,造成商某轻伤入院。随后,商某将陈某告上了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严惩肇事者。2011年10月,市检察院接到了公安机关对陈某打人一案的情况说明,检察长陈秋官指派监察专员林民权检察官对此事展开细致的调查。 调查认为,陈某与商某为同村村民,先前双方关系甚好。后来,双方在合作水产养殖生意上产生分歧,并由此结下了“梁子”。“致人轻伤的案件可以对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通过民事协调用经济补偿的方式予以解决。”陈秋官说,鉴于双方是邻里乡亲,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同时,调查中还注意到,陈某也为当地的公益事业做出了不少贡献。“若能通过民事协调解决此事,善莫大焉。”而作为全国优秀基层检察院,协调化解纠纷也是必须得做好的一门“功课”。 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的方法就是动用多方力量。11月23日,在陈秋官的推动下,人大代表陈荣华、叶伦淋、商光新,市检察院检察官林民权、市公安局法制科教导员薛敏等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在陈荣华等人长达数小时的沟通协调之下,双方心头上的“疙瘩”解开了,陈某与商某当场签下协议:陈某补偿商某所有的住院医疗费及误工费数万元,而商某不再追究陈某刑事及民事责任。至此,一场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签定协议后,陈某与商某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他们说:“这起矛盾纠纷一开始就不该发生,多亏了检察院、公安局以及人大代表的及时调解,让我们懂得了宽容是解决所有分歧的‘金钥匙’,更是创造和谐社会与和谐邻里的最好‘药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