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承诺保价,结果又不补齐差价,这不是虚假宣传吗?”日前,郑女士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商家承诺“可以保价退款”,但事后电动车降价,郑女士要求商家退款,商家却不予理会。为此,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介入调解。 2月11日,郑女士在福清市某车行选购电动车。商家在推销时称,“购车享受保价退款”,即在三个月内如果该车降价,可以退还差价。郑女士被商家的承诺打动,于是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一个多月后,郑女士发现自己所购的那款电动车降价323元。她要求商家按承诺退还差价,但商家一直不予退款。多次协商无果后,郑女士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此事。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介入调解。郑女士出示其发票和相关凭证,证明其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承认存在自己过失,按约定退还给郑女士现金323元。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保价退款是商家的一种促销噱头。面对商家此类促销,最好要商家作出书面承诺,并保留相关纸质凭证,以事后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