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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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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2月5日讯(记者 滕端钦 通讯员 家洪 小云)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为提高公民法律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共建美丽福清,共享法治文明,昨天,市普法和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团市委、妇联、工商局、药监局等20个单位,在市体育公园举办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市民们纷纷前往现场咨询,受到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的热情接待(如图)。副市长俞大军参加活动。

  据了解,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二年,也是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我市从11月中旬开始,就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手机等载体,开设法制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同时,组织人员参加福州市开展的法律知识网络竞赛考试活动,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等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

  当天,相关部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并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各类法律法规疑难问题。活动中,共向市民发放《“四法两例”学习问答300题 》、《福清市公证处办证须知》、《法律援助便民指南》、《交通安全宣传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安全用药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5000多份,赠送“法制春联”和法制购物袋1000个,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市司法局还联合移动通讯公司向全市15万个移动通讯用户发送自制的法制宣传短信,各镇街及各基层司法所也分别在辖区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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