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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通报3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东南网5月15日福清站讯(记者 孙伟强)近日,福清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福清市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中查处的3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福清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科原科长洪岩锋在受理国家财政补助项目中吃拿卡要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5年间,洪岩锋在某水产公司申报、验收国家财政补助项目中,先后2次要求该公司经理杨某报销1万元左右接待费,杨某听后分别向其送款1万元,共计2万元人民币。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洪岩锋在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财政补助项目中,向该合作社法人林某谎称其已因该项目宴请相关人员花费数千元,林某听后即向其送款6500元。洪岩锋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洪岩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福清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工郑晨等人在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审批中乱作为问题。经查,2015年8月,郑晨未按行政审批受理要求,私下2次受理某电子游艺厅娱乐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并未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检查,即提交给相关人员审核。福清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工谢天星、夏美芳等人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在审批表上签字同意变更。2017年5月,郑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福清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工谢天星、夏美芳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清市上迳镇政府违规滞留扶贫救灾款项问题。经查,2014年1月,上迳镇政府未按要求及时发放3.5万元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补助资金;2014年1月,该镇政府未按要求及时发放3万元救灾资金。上述两笔扶贫、救灾资金长时间滞留该镇政府财务账上,直至2016年7月才整改发放到位。上迳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陈亮负直接责任,2017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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