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清发布了《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对福清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通知自2017年7月26日起施行。 该《通知》要求,福清市对首次开盘住宅项目备案均价严格落实政府控价目标。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确保福清市2017年每月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均价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商品住房价格水平。 另外,福清市将严格执行限转售政策。凡在福清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此外,2017年福清市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017年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一倍,达到1896亩。 福清市还将完成全年公共租赁房源筹集和分配任务。2017年,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332套、分配任务283套。 《通知》明确,今后福清市将严厉查处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预售、捂盘惜售、虚假广告、不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案等行为。严密监控房地产经营市场,发现对房地产市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形,包括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曝光,顶格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