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19日,福清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并委任了8名物业纠纷调解员,专门对物业纠纷案件进行前期介入。 据了解,该服务中心由福清市法院与福清市住建局联合成立,地点设在福清市住建局。8名调解员从人民陪审员中产生,均已从事多年案件陪审工作,具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功底。 中心的职责主要受理物业使用、物业服务、物业承接验收、物业退出及发生在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之间的各类物业服务管理 纠纷。案件的调解时限一般为20日,特殊情况或疑难案件经审批可延长至30日;法院委托给服务中心调解的案件,调解时限1个月。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审 定出具司法确认书,调解不成的则交由法院立案审理。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物业纠纷和涉诉案件数量逐年递增。2010年、2011年、2012年,福清法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的数量分别为16件、52件、123件。 福清市已成立物业纠纷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建立物业纠纷调解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具体工作制度保障物业纠纷调解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福州日报 记者贺鹏通讯员陈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