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或为整顿吏治,或为加强中央集权进行的一系列动作,引发洪武朝政的大波动。代表性的事件,就是明初洪武四大案。在当时因为这四次案件而死的人,据估算至少达十万人。 一、洪武九年“空印案” 这次案件,是严惩地方计吏预持空白官印账册至户部结算钱谷的案件。和今天一样,明朝地方财政每年都要派官吏到户部报告当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只有和中央审核才能结算。若是不符合,则要打回地方重新加盖官印。 古代农业社会,不像今日那样交通发达。钱粮运输途中肯定会有所损耗,而其中损耗多少,是无法估算的。所以若是按照出发之时的价值记录,来到户部之后,实际与数字肯定不符合。若是打回去重新盖印,又未免浪费时间。所以当时的官员就想了一个办法,也就是所谓的“空印”。 地方报告官员,事先预备好盖好印的空白书册,等到了户部计量之后,再进行填写。这种做法早在元朝就已经形成暗中规定,但是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却认为是官员相互勾结期满于他。 朱元璋大怒之下,下令自户部尚书至各地守令主印者皆处死,佐贰以下杖一百,充军。 方孝孺曾在《叶郑传》中提到此案:“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 二、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又称“胡党之狱”,是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兴起的大狱。据说这事儿最初是因为胡惟庸说他家旧宅有甘泉涌出,是祥兆,所以邀请朱元璋前去。 朱元璋快要到达胡家之时,有一太监拉住朱元璋的缰绳,着急的指着胡家宅邸。朱元璋抬头一看,才发现胡家屋顶尘土飞扬,藏有士兵。朱元璋大怒,当即调转回宫,以“谋不轨”诛杀胡惟庸。 这事儿后来考证,是不存在的,其中太监这个人物也是捏造杜撰出来的。胡惟庸之所以遭到朱元璋的诛杀,不是因为他的“谋反”,而是因为他的专权。 胡惟庸是明朝开国功臣,同时也是最后一任中书省丞相。为相期间大肆打压异己,发展淮西朋党势力。加之为人专横,许多案件都是他作出处置,没有报告朱元璋,引发朱元璋不满。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朱元璋才将胡惟庸等朋党诛杀。胡惟庸被处置之后,朱元璋进一步废除中书省,事务改由六部处置。经过此事,朱元璋结束了中国的丞相制度,君权越发强横。 此事还牵涉到李善长、宋濂、陆仲亨等开国功臣,后又以胡通倭罪名大杀四方,前后诛杀人数达三万人。 三、洪武十八年“郭恒案” 此案是朱元璋为了肃清吏治,而惩戒贪污官员的大案。元朝末年,朝政腐败,贪官污吏不计其数。元朝末年的贪污成风,一直影响到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建国后,曾经多次强调为官清廉,但总有侥幸者。所以为了表明绝心,朱元璋对贪官处以严酷刑罚。 郭恒是户部侍郎,在任以权谋私,暗中与各省官吏勾结,盗卖国家财物。这事儿后来被人捅了出来,涉案金额达粮食两千四百多万石,数目巨大一时轰动。 朱元璋既为了发泄怒火,也为了警醒各地官员,下令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全都处死。此案使得各省官吏死于狱中人数到数万人。 四、洪武二十六年“蓝玉案” 蓝玉是朱元璋麾下大将,赫赫有名的开国功臣,为大明立下汗马功劳。洪武二十六年,有锦衣卫蒋珊告发蓝玉谋反,蓝玉被捕下狱审问。审问结束后,蓝玉被族诛。 蓝玉得到如此处置,似乎是拿到了他谋反的证据。但实际上,这只是朱元璋为了诛杀开国功臣宿儒,进一步加强皇权的借口而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说你谋反,你再清白,也能找出谋反的证据来。 蓝玉个人谋反罪被杀,剥皮实草,传示各地,蓝家被族诛。同时还牵连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人。自公侯伯到文武官员,受牵连被诛者约1。5万人。 蓝玉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经过这两次案件,明朝开国元勋基本被诛杀殆尽。 这四次案件,有对有错,但都是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而兴起的大狱,影响深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