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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与闽江学院签订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协议书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陈希龙) 12月21日,市政府与闽江学院签定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协议书。双方将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地合作关系。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促进校地交流合作,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又一重要举措。闽江学院党委书记王新民、副校长狄俊安,市领导陈春光、林贤、林中、张文胜、陈恒东、陈丹参加签约仪式。

据了解,闽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大学,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别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之一和大陆最早实施“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的高校。多年来,该校与我市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已与我市多家企业单位签订了科研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上,市长林贤、闽江学院副校长狄俊安代表双方签订了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协议书。据了解,双方将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合作、研究机构和开发基地建设、科技决策及科技咨询交流、文化研究合作等领域重点展开合作。尤其在文化产业合作中,双方将深入挖掘福清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彰显福清历史文化底蕴和活力。借助闽江学院闽都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福州市民俗文化研究所等文化历史研究平台资源,分阶段合作开展福清历史文化研究。同时,双方将依托设立在闽江学院的福州市旅游人才教育基地,参与福清旅游资源调查,指导、策划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提供旅游管理人才,开放旅游特色产品,推动文博业、演艺业、旅游业、休闲业相结合,构建福清山水文化生态旅游。

市委书记陈春光代表市委、市政府致辞。他说,作为省、福州市共建的综合性大学,闽江学院一直以来坚持走开放办学、服务地方之路,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资源和优势。双方合作开展科技文化交流,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闽江学院融入闽江口发展区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实际行动,对于开创校地合作新局面,推进福清创新型城市、文化强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陈春光希望,校地双方要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长效合作机制,全力推动教育、科技、文化、人才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不断探索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新方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互惠共赢。他表示,市委、市政府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强对接,靠前服务,推动双方交流合作项目顺利启动运作、早日取得成效,使福清成为闽江学院的研究基地、实践基地、创新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闽江学院党委书记王新民在致辞中说,校地合作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高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闽江学院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主动发挥本科高校人才、学科优势,全面贯彻落实好合作协议,紧密对接福清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效融入福清市改革发展大潮,确保双方合作取得实效,为福清市实现科学发展、提升跨越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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