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郭成辉) 近日,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59个单位为第二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福清市粮食局榜上有名,成为福建省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单位,这也是继2010年福清市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市粮食局推行了一套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工作制度,切实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健全制度和规范执法,强有力保障了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规范我市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粮食监管工作逐步走向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从而开创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