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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三项举措做好追捕漏犯工作

  福州政法网讯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三项举措积极做好追捕漏犯工作。

  一是建立追捕案件信息库。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将追捕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涉嫌罪名、犯罪情节等材料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二是依托信息库,加强追捕工作跟踪监督,及时督促侦查机关将未到案嫌犯追捕归案并移送审查逮捕。

  三是侦监、公诉两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跟踪追捕到案嫌犯的后续处理情况和法院判决情况,并总结相关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追捕案件质量。2011年,该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30 份,追捕到案犯罪嫌疑人30人。

  (福州新闻网/政法网记者 陈颖 通讯员 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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