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吕问贤)昨日,记者从福清江阴工业区获悉,今年1—11月份,江阴口岸进口水产品259批、9211吨、186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09%、847%、930%,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据了解,去年1-11月份,江阴口岸进口水产品仅为35批、1255吨、245.32万美元,呈现下滑趋势。福清检验检疫局通过调研,发现进口 水产品主要销往马尾和台江等水产品批发市场,在福清口岸销售没有优势,产品运往福州又会增加企业费用。而且按照《进出境水产品管理办法》,进境水产品必须 在口岸实施检验检疫后,再运往马尾、台江等地,企业在口岸租用备案冷库,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费用,且延长了产品的通关时间。 为此,福清检验检疫局制订了江阴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方案,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施江阴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检疫的监管新模式,并推出 了“两先”措施,即受理报检后,先予以确定开箱查验柜号,并通知码头验关部,为其安排吊柜提供充足的时间;凭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提货单复印件,通过码头查询 系统确认海关电子放行信息的情况下,先予实施口岸检疫查验,待正本提货单收悉后,直接盖章放行。 据悉,新方案和“两先”措施的实施,可为企业每批产品缩短了近一周的通关时间,减少费用支出12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