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洋法》已经于今天(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越南去年6月通过的《越南海洋法》,《越南海洋法》擅自将中国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纳入所谓越南“主权”范围,引起中国强烈抗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昨日表示,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国家对上述群岛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和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华春莹说,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国家对上述群岛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和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我们对该法生效后将给南海局势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关切,要求越方不要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 2012年6月21日,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擅自将中国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纳入所谓越南“主权”范围。越南方面声称这部法律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该法案涉及南海主权争议以及越南与其他国家渔权等问题。据悉,这部海洋法共有7章55款条文,包括越南对领海、领海相邻地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岛屿以及西沙和南沙群岛等拥有的主权和管辖权,还涉及海洋经济发展和海岛管理等。 专家指出,《越南海洋法》争议地区的立法,企图为越南对南海非法主张披上“合法”外衣,为落实越南海洋战略提供重要工具,为阻挠中国在南海的正常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为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创造法律环境。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昨日就《越南海洋法》生效实施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国家对上述群岛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和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我们对该法生效后将给南海局势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关切,要求越方不要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