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生)用户私接管道偷水,严重者将受法律惩处。昨日记者获悉,福清水务公司近日出台用户违章用水处罚条款,并给举报人不低于100元的奖励金。 日前,福清城关水厂稽查科工作人员来到位于福清阳下街道奎岭村的一个市政管道供水点。在工作人员的挖掘下,一条白色的管道就出现在人们的眼前。 “如果是企业或者个人要用该公司的供水管道,必须经过水务公司的批准,这个管没有经过批准,属于违建管道。”工作人员介绍说,当时现场施工人员称是埋污水管道,等他们再次巡查时,管道已经埋进土里。发现这种情况之后,他们立即关掉阀门,将违章管道切除并堵住。 据了解,按照福州市供水条例的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擅自从供水企业管网里取水,一经发现,如果能计算出用水量,按用水量3到5倍处罚;要是不能计算出具体用量,就按管径流量换算水量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