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0日讯(记者 谢雄) 为了进一步落实验配眼镜生产、验配企业的主体质量责任,提升验配眼镜产品质量水平,近日,市质监局组织辖区内各验配眼镜企业负责人学习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眼镜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指南》。 据了解,该指南是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部门和眼镜行业进行多方研讨而制定的,对于推动眼镜生产、验配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指导。该指南中规定了眼镜生产、验配企业需具备的资质,对计量器具的管理、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采购质量管理和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以及交付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产品标志标注、销售台帐、售后服务制度和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对《指南》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和督促眼镜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经营,严把眼镜产品质量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