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钦祥 通讯员陈希龙)昨日,记者从福清市教育局获悉,今年1月起,福清市对扎根在山区、海岛的143名教师在原来每人每月补助200元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奖励金。 据 了解,从今年1月开始,福清对全市扎根在山区、海岛的143名教师按每人每月300元给予奖励。2013年,将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下拨比例从原来按教师工资 总额的1.5%提高到2%,2014年起提高到2.5%。此外,从今年起,福清还对公办、民办学校考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文史理工类专业的学生进行奖励。 以上3项所需资金列入福清市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