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谢雄) 近日,市质监局举办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班,全市200多名从事叉车作业的企业员工参加了培训。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属特种设备,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点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如叉车、铲车、挖掘机、起重机、旅游小火车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这些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才可上岗。 此次培训,市质监局邀请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培训部专家前来授课,重点讲解叉车驾驶、叉卸货物、维护与故障排除、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等方面内容,并对叉车的使用基本技能进行现场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