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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去年办理各类法援案件597件

  本报1月24日讯(记者 滕端钦 通讯员 张小云) 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市法律援助中心去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97件,其中刑事案件109件、民事案件488件,接受来电来访咨询783人次。

  据了解,为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求,2007年5月起,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24个镇(街)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站,并在各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同时,在市总工会、妇联、残联、消委会、福清监狱、福建师大福清分校、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站,拓展和延伸法律援助网络,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事件,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成效。该中心也因此荣获“福州市法律援助示范窗口”、“福州市法律援助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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