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月31日讯(记者 韩影 通讯员 仲法 文/图)亲戚合开一家加油站,后分道扬镳时,因房地产分割问题,打起官司了,最终因一笔159万余元的款项,继续经营加油站的林某愿成了老赖。昨日下午,泉州中级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晋江深沪一家加油站,拘留了林某愿。 2003年2月初,马先生和大舅哥林某愿,签了协议在晋江深沪华海村合作经营一家加油站,林某愿投资200万元。合作期间,加油站的一切资产和牌照,归双方共有。 林某愿昨被拘 8年后,双方终止合作,并在终止合作协议中约定,马先生按70%的股份,分割财产及承担债务,而加油站所使用房地产的价值,则由双方委托评估机构,按国家相关标准估值。 随后,林某愿依约向马先生支付了300余万元,但诉争房地产,却始终未能估价分割。因此,马先生将林某愿告上法庭,而就在同一时间,林某愿也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主张此前双方所签协议无效,但被法院驳回。 此案庭审中,法院委托南安一家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诉争房地产估价228.3万元,依约,马先生应分得70%,即159.81万元。 此案一审宣判后,林某愿不服,上诉至福建省高级法院,被维持原判。紧接着,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泉州中级法院执行人员,曾多次走访,但林某愿却始终推三阻四,不认账,也不付款。 昨日下午,记者随中院执行人员来到深沪这家加油站时,见该处常有客人光顾,生意挺火。经值班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林某愿终于在加油站露了面。不过,他态度仍然强硬,就是不肯付款。无奈之下,中院执行人员将其拘留,并称林某愿若还不尽快还款,将追究其刑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