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日讯(记者 陈希龙) 日前,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传承弘扬“3820”工程战略精髓,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广泛凝聚各方面力量,精心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三城”同创,加快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着力推动福清科学发展、提升跨越,加快建设闽江口发展区南翼强市。 《意见》就进一步弘扬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提出八点要求。 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福州市委以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的发展理念、成功经验,勇于开拓、敢于变革、追求卓越,始终保持“敢为、能为、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研究解决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本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积极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和闽江口发展区建设大局以及加快推进我市开发“两湾”(福清湾、江阴湾)、打造“三圈”(城市生活圈、产业圈、绿色生态圈)建设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 二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怨、为民谋利的实事好事。健全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广泛开展“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活动,主动融入群众接地气、转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深化“三服务”和“四下基层”活动,推动“三服务”活动在全市所有农村和社区实现全覆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每年集中力量解决一些教育、住房、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救助等民生问题。 三要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办实事、重实效,自觉按客观规律谋划发展、推动工作。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市四套班子领导每年安排赴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不准超标准接待。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福州市委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确保新闻报道精简务实。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保证会议质量,并继续实施“无会周”制度,确定每月第1周为“无会周”。 四要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大力弘扬“特事特办、马上就办”优良作风,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不空谈、重实干、求实效。全面推广“一线工作法”,做到工作在一线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建立健全推进狠抓落实的系列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整治庸懒散奢之风,对不正之风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有究必严,促进党员干部依法、廉洁、高效履行职责。 五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交通工具,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加强对党政机关各类公务消费费用的监管,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六要坚持党性锤炼,严守纪律。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党员意识和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洁奉公、干净干事。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准以权谋私,不准与民争利,不准侵占群众物质利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搞特权欺压群众,坚决防止和纠正官僚主义。 七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党内民主。领导班子要经常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增进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监督。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和批评,及时回应,认真整改。 八要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党委要把改进工作作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出成效。坚持把改进工作作风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员评议内容,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使用和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