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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出租车营运状况调查》追踪报道:出租车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 本报3月8日讯(记者 陈仁杰 实习生 刘建兰) 连日来,记者对出租车营运状况再次进行暗访,发现我市出租车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 记者在不同时间段以随意招呼的方式搭乘出租车,有的出租车有打表,有的根本不打表。所暗访的10辆出租车中,有7辆车起步价叫价10元,计程器形同虚设。 3月1日起,记者连续4晚在清昌大道广电局路口观察,发现大部分的出租车里都坐有客人,但车内却显示“空车”字样。3月2日11:50,记者乘坐闽atc384从“梦丹蓝”至音埔,花了15元。3月2日21:00,记者乘坐闽atc467从东门至霞楼,用了20元。3月3日14:50,记者从瑞云塔乘坐闽ata448至龙江公园,计程器显示为10.50元,被收取15元。3月4日10:14,记者乘坐闽atb059从街心公园至国土局,被收取10元。同样乱收费的还有闽ata193、闽ata471、闽atb090……记者到达目的地索要发票时,的哥们都不提供票据。记者问,为何不给发票 的哥们都说:“计程器还没调试好!”3月3日11:42,记者看到一辆出租车经过福清医院时,一市民想乘车去宏路,的哥叫价40元,吓退了该市民。 针对“久治不愈”的出租车乱收费现象,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物价举报中心负责人黄金荣。他表示,出租车乱收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是绝对不允许的。对于乱收费行为,市民可直接向物价部门投诉,但一定利用录音、录像等设备,而且最好要索取发票,并记住上车地点和车号。对于出租车没有公示收费标准的,或有公示收费标准且没按公示标准收费的,一经查实,他们将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一律处以罚款,最高罚金可达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