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3月26日讯(记者 张伟 实习生 林丹鸿 通讯员 长法) 刚从牢里出来一年,蒋某不去认真找工作,却觉得身边的人都戴着有色眼镜看自己,一时冲动,他把祖屋给点着了。于是,这个30岁的年轻人,再次锒铛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30岁的蒋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2011年4月刑满释放。回到长乐老家后,由于经济窘迫,他只能暂时住在陈旧不堪的祖屋里。因为一直没有固定工作,蒋某郁郁寡欢。同住的族人偶尔劝他两句,他就觉得族人嫌弃自己。 去年5月29日凌晨,蒋某在外面喝得大醉,回到家里越想越生气,就想放火烧掉祖屋。借着酒劲,蒋某推倒家中的木衣柜,将纸和塑料等物堆放在衣柜上,并浇上事先买来的一箱酒精,在用打火机点燃烧旺后离开。 大火将其祖厅完全烧毁,过火建筑面积达450平方米,受灾8户,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的财物损失达46万余元。近日,长乐法院以纵火罪,一审判处蒋某有期徒刑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