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国五条出台买方急过户 卖方推托不予配合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滕端钦 实习生 吴玉妃 通讯员 吴勇) 日前,居住在英国的福清乡亲何某打电话到玉屏司法所,请求帮助调解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在该司法所的帮助下,何某顺利办理了房子产权变更手续。

  原来,何某于2005年在龙田镇向王某购买了一处近百万元的房产,由于身在国外,一直未能回国办理过户手续。不久前,何某听说国家新出台了“国五条”,将对二手房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于是赶紧联系卖方,但对方以种种理由推托,何某为此着急万分。玉屏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立即找到卖方,但卖方仍然不予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细心向王某说明双方已鉴定的房产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支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且“国五条”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负系归于卖方,即使双方合同约定由买方承担,但该项条款也有可能因违反新规定而导致无效。王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情、理不断劝说下,终于答应一同去办理过户手续。

分享
发评论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热门阅读

Copyright 2018 52FuQing.com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