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购买新手机小心“被定制” 工商介入调解纠纷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谢雄 通讯员 余娇) 4月2日,我市消费者陈先生购买手机遇到了一件怪事,他想要购买“裸机”,商家却将联通定制机当成裸机卖给他。

  4月2日这天,陈先生想给太太买台手机作为生日礼物,逛了不少手机店后,他最终在小桥街的某手机配件店购买了一部型号为galaxy siii i9300的三星手机,价格为3399元。陈先生的太太在使用时发现手机有联通定制软件,并会自动链接到联通浏览器,这让习惯使用裸机的陈太太很别扭。陈先生认为商家将联通定制机当成裸机卖给自己,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商家退货,而商家却称销售时已告知陈先生该手机为定制机,因而拒绝退货。无奈之下。陈先生到市工商局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对销售人员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存在分歧。陈先生称,他在购买手机时曾表示要买裸机,当时曾经询问销售人员此款手机是否为定制机,而销售人员当时只是一味强调价格优惠。他在试机时看到手机界面上有沃3g标志,当时询问商家,商家不置可否,发票上也未备注是联通定制机。而商家称,销售时有口头告知消费者该手机是联通定制机,是消费者没听清楚。双方各执一词,但都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执法人员认为,该店销售联通定制手机,未以温馨提示或在购物发票中注明等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且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对自己已口头告知消费者的抗辩主张,对此事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经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有权获知商品的真实信息,因此,一定要主动询问清楚相关细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不能模棱两可使消费者对商品信息产生误解,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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