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9日讯(记者 陈希龙 实习生 吴芳)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在各中小学教师中开展第二届名师评选活动。符合参评条件的我市中小学、幼教、职专在编在岗教师,可于5月15日前申报参评。 据了解,第二届名师评选条件主要包括:男教师年龄在55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任教时间达6年以上;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讲师任职资格,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近6年来曾获福清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曾多次参加教研片或福清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录像课;坚持在教学一线,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承担过省(市)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并获得成果;独立撰写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成果在福清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或业务主管部门举行的评比活动中获奖,或在cn刊物上发表;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参加并通过了计算机nit或国家承认的其他计算机考试(属免试对象除外);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同行、学生及家长中有较高评价。 第二届名师评选将按照申报参评、资格认定、专家测评、论文答辩、社会公示和审定命名等程序进行。5月15日前,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办法申报参评。每学科报满3人以上开评,其中,中学分高中和初中学科,申报时必须注明。5月17日前,市“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认定。5月27日前,组成专家评审组,在听取参评教师的常态课、公开课、教研讲座基础上,对参评教师进行业务能力评价。参评教师参加论文答辩。6月上旬,根据专家评审组评审意见、群众测评和业务、师德综合考核情况,确定名师初步人选,在媒体上予以公示7天。6月中旬,由市“名师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第二届名师人选,并授予福清市名师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