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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被精神病”案追踪 安溪三院错误诊治被判赔偿

  争议一 入院前她是否行为异常

  事情还得从今年1月31日说起。易某珍说,由于与大哥之间有债务纠纷,双方的关系闹得很僵,甚至二哥、二嫂和母亲都对她有意见。事发当天傍晚7时许,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她在路边等大哥,准备讨债。“我这是正常的讨债行为,由于哥哥经常躲着我,我有时候只能半夜上门,或者在路口等他。”她说,也许就是这样的行为,让他们找到了借口,把她送到安溪县第三医院。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易某珍的哥哥家,但当时只有其二嫂吴某在家。她说,易某珍经常在凌晨三四点的时候用木棍敲楼下的大门。事发当天,易某珍在家门前的陡坡上等大哥,在路中央拦住车头,还把吴某丈夫的摩托车往家门前的陡坡推。

  安溪县第三医院党支部书记汪健康也说,易某珍的行为异常,“问问她周围的邻居就知道”。易某珍的邻居刘先生说,认识易某珍已经七八年了,“我认为她不像精神病人,很正常”。黄先生就住在她对门,虽然和易某珍交往不多,但没有听说过关于她精神异常或行为异常的什么传闻。

  争议二 是否被强制送医

  易某珍说,1月31日傍晚,她和大哥、二哥和二嫂及母亲起了争执,对方拿了棍棒、绳索出来。之后,她就被打晕了,醒过来就被关在安溪县第三医院了。

  其前夫的父亲李老汉(易某珍与前夫于2006年离婚),当时也目击了整个过程。他说,易某珍的大哥、二哥、二嫂当时都在场。眼看易某珍昏迷过去,他赶紧报警。派出所的人来看了一下,然后就走了。之后,易某珍被大哥等人捆绑,用车送到了安溪县第三医院。

  记者找到易某珍二嫂核实情况。她说,自己当时并不在场,不清楚事发时的情况。

  昨日下午,魁斗派出所值班室一名民警得知记者的来意,承认自己当时在场。他认为,易某珍当时身上没有伤口,是“假昏迷”,是她哥哥觉得她精神有问题把她送入医院的。记者还看到该派出所9月16日出具的一份工作说明,说明称:“易某珍倒在公路上被易某强(其二哥)按住……二人(其大哥二哥)称其妹妹易某珍得了精神病一直来闹事,受其母亲委托……二人就将易某珍捆送到安溪县第三医院。完全是其兄弟俩所为,派出所并无任何协助行为。”

  在安溪县第三医院给出的住院病历上,却有“在派出所协助下将其捆送我院求治”的字眼。病程记录单上,则出现“自主体位,步行入院”字样;《关于易某珍诊疗情况说明》中,出现“由其家属护送到我院”字样。对此,汪健康解释称,从医学角度分析,这些字眼并不矛盾,“医生有时候会出现叙述不够严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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