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四 其他医院的诊断是否权威 出院之后,易某珍于4月1日到厦门市仙岳医院心理测验心理研究室做了心理检测。记者在其出具的心理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上看到,在躯体化、强迫状态、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等栏目后,“参考诊断”都写着“无”。 汪健康认为,这份报告并不可信,“病人在这里治好了再去检查,当然没问题”。“她这种病没那么容易治好,可能一辈子都会复发。”李某给出了另外的看法,“厦门仙岳医院做的检查只是心理检测,要作精神医学鉴定才能判定。” 相关链接 据了解,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6月份公布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对精神障碍患者的非自愿住院医疗制度做了新规定。 一是明确规定非自愿住院医疗措施的适用条件,即只有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且有伤害自身、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危险的,才能对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医疗。二是严格规范非自愿住院医疗制度的适用程序,包括诊断时间、诊断医生人数等特殊要求。三是为当事人及其监护人提供充分的异议程序。草案规定,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对非自愿住院医疗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选择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诊;对复诊结论有异议、要求鉴定的,由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自主委托依法取得资质的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诊断、鉴定结论表明当事人不是精神障碍患者或者不需要实施非自愿住院医疗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限制其离开医疗机构。四是规定入院后的纠错机制。对非自愿住院患者,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定期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依法办理出院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