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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军校面试体检流程和注意事项

  本报6月13日讯(记者 陈希龙) 2013年军队院校招生(含国防生)政审和面试、体检方案确定。6月12日至18日,凡有意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我市考生应自行前往市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6月28日上午到福州参加面试、体检。

  据了解,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必须具备3个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今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且结论均为合格。

  我省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28日至7月1日。其中,我市考生安排在6月28日上午参加面试、体检,地点设在福州铜盘中学(福州市铜盘路1号)。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应立即与省军区招生办(电话:24950237)联系,可参加7月1日的面试、体检,地点设在省军区机关医院(福州市铜盘白龙路3号),逾期不再组织面试、体检工作。考生必须按时参加面试、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当天的上午7:30—11:30和下午14:30—17:30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持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政治考核表》、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近期彩色照片。

  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立即填写面试表,并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考生要注意提醒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中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前,考生要弄清检查的全部项目,体检项目不全视为不合格。体检时,严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严禁找人代检或涂改体检结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完成体检项目离开体检地点时,应主动将《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交由工作人员收回,不得私自将“三表”带走,违者按不合格认定。

  据悉,7月3日,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fj.cn)将公布体检合格考生名单。考生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当日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并于7月4日上午8点前到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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