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涂岭镇溪西村农田保护区1500多亩的农田,原本是高低不平、布满砾石的河滩地,经过集约用地改造,如今可全年轮番种植,实现高产。据悉,我市今年将完成27个土地整理项目,提高排涝抗旱能力和亩产量。 (陈晓东 摄)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王朝晖)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市国土资源部门深入研究、整合农村土地政策措施,在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提出了“四政策一配套”措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政策、“三旧”改造政策和建设用地指标配套),通过整合有限土地资源,挖掘农村土地潜力,向农村土地要资金。 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益必须专款专用 我市自2010年开始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将农村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新增加的耕地指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取指标交易收益,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目前,我市指标交易价格平均每亩30万元,指标收益要求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旧村复垦项目和新农村建设,其中旧村复垦项目群众搬迁退出的旧房,参照当地重点项目建设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助,县(市、区)、乡(镇)的工作经费合计不得超过5%,其余资金用于农村综合整治和公共基础配套建设。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每亩超2万元 为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省政府每年均下达我市补充耕地硬任务,对未能按时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的设区市予以暂停非农建设用地审批,补充耕地允许跨市、县易地购买指标,目前,指标交易价格每亩已超过2万元。 我市鼓励山区县结合农村土地整治,开展农村废弃园地、未利用地、荒草地开垦,对新增的耕地指标由市级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统一收购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以此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