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新厝司法所为外来务工人员争取合理工伤赔偿

  本报8月1日讯(记者 郭成辉 通讯员 严若梦) 7月26日,新厝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工伤损害赔偿纠纷,为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争取到10万元赔偿款。

  6月2日,新厝镇某公司叫来临时工廖某,为其设备拉动力线。正当廖某作业时,脚手架底部滑轮意外损坏,致使其从4米多高处摔下,造成右脚后跟骨折、左脚踝骨折等多处外伤。7月中旬廖某出院后,因工伤赔偿数额与该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发生争吵。

  新厝司法所获悉后,及时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分析当事人双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后指出,廖某虽不是该公司正式员工,但确与公司有雇佣关系,形成特殊的用人关系。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企业应当承担责任。而廖某在工作期间未按规定采取一定的工作保护措施,自身存在疏忽大意,也有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企业方面除了前期已支付廖某5万多元医疗费用外,另外再支付给廖某一次性补助金10万元人民币。廖某也承诺,不再向企业索取其他费用。

分享
发评论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热门阅读

Copyright 2018 52FuQing.com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