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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积极探索加快农村社会管理新途径

村规民约为统领 村民自己管自己

——我市积极探索加快农村社会管理新途径

  村民自治,什么最重要 那就是用村规民约让村民自己管自己,从而实现村容村貌大改观、新进步。

  近年来,我市依照法治精神,以村规民约为抓手,积极探索加快农村社会管理、夯实党的基层基础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市438个行政村均已建立或修订符合各村实际的《村规民约》。

  “准法”作用大不同

  村规民约作为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准法”,具有教育、引导、约束、惩戒作用,在农村形成一种自治规范,反映出一个新型的管理模式。

  2011年,龙田镇西华村一村民家因赡养老人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九旬老人因此担心无人为其送终。了解这一情况后,村委三番五次结合相关法律及村规民约中“子女要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的规定与老人的两个儿媳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并根据老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做出了老人归小儿媳赡养的协议,同时老人的积蓄也归小儿媳所有,妥善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由于是村民自己约定的规则,更易为他们所接受。”西华村干部说,当村民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村委及调解员按照村规民约进行调处,常常能使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

  江镜镇玉桂村针对近年来农村红白事攀比风气盛行,及时在村规民约中做出了“丧葬一律取消使用毛巾、浴巾,统一使用五色布丝;殡葬队伍一律禁用花圈、鲜花、彩球;丧事乐队包括十番队最多3队;丧事酒席一律禁止使用香烟;戒除喜事分糖、分面、分饼”等5项约定。仅在规定实行的头4个月,村里的17例丧事就省了百万元。

  港头镇草柄村前些年计划改造村中心的“空心村”,建设龙湖公园。村两委围绕村规民约中关于“坚决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凡建房都必须由‘三合一’大会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村集体无偿交出原旧房后方可动工建新房”的相关规定,向村民做耐心细致的解释。经过努力,最终项目涉及旧房的村民全部自愿捐资投劳,共拆除了83栋、面积达1.98万平方米的住房,实现了不占一分耕地和“零补偿、零上访”。

  阳下街道溪头村设立“洪宽扶贫基金会”,不但为村里低保、伤残、孤老等弱势群体发放生活补助金,还帮全体村民缴纳新农保、新农合等费用。自2011年起,村里每年支出150万元为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元。村里还投资近40万元建成我市首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效解决了村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我市农村几乎都在村规民约的统领下,走村民当家自治的路子。各村依据实际,或树立文明新风促进步,或实施保障项目促发展,或开展扶贫助困促共富,或推进村务公开促民主,展示着创新农村管理的成果。

  “软”约定变“硬”规则

  “村规民约是大家一起参与制定的,利用规约推动工作,标准好统一,群众思想好沟通,矛盾问题好解决,干起事来效率更高,整个村也变得更和谐了。”不少村干部如是说。

  事实上,村规民约可以有很多种解读。

  其一是畅通子渠道,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村规民约一方面促进了村干部依法治村,按章办事,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群众对村干部及村级事务主动参与、行使权力监督的意识。特别是村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村里的大事均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定,增加了村务的透明度,提高了村民当家自治的意识,畅通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沟通的渠道,形成推动农村发展的强大合力。

  其二是适应新变化,拓宽“自治”领域。在村规民约中关于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尊老爱幼、维护环境卫生等的规定,进一步促进了乡风文明,环境美化。同时,部分村也根据农村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将扶贫助困纳入其中,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港头镇草柄村筹集了50万元作为扶贫助困基金,并在村规民约中明确规定基金用途。“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中心原则”让龙田镇西华村近年来没有发生过恶性案件,也未发生过村民上访事件,并先后获得省“平安家庭”示范村等称号。

  其三是科学、引导、严肃造就“村民身边的法”。为确保村规民约的科学性,在酝酿过程中,各村级党组织成为积极引导者,党员干部主动分头到群众中做工作,努力成为多方诉求的平衡者,同时针对农村特点和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各村实际,本着“合情、合法、管用”原则,以涉及农村生产生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用通俗易懂的文字,研究制定符合各村实际的村规民约。

  在制定程序方面,按照“三议两公开”、“两确保”、“八步”工作法操作流程,制定村规民约。在具体操作方面,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由村干部、党员、村中威望人士串门入户向村民宣传修订村规民约的好处,同时,村两委还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让村民“自己点内容、自己定制度、自己提措施”,使其成为看得明白、用着方便的“村民身边的法”。

  在具体实践中,许多村还注重突出村规民约的引导性,通过宣传引导,逐步使村规民约成为广大村民日常行为的规范。龙田镇上薛村通过建立明星榜和曝光台,利用正反典型引导教育村民。村民薛建波坚持18年投身慈善事业、资助300多个困难对象,2012年度感动福建十大人物港头镇草柄村黄贺乐20年替父还债以及“信义嫂”、龙田镇东庭村魏秀英20年打工还旧债等诚信、孝顺的典型,使村民在感动中被潜移默化影响着,文明新风因此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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