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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2讯(记者 谢雄) 记者昨天获悉,市地税局用好税收优惠政策,2012年共减免涉农产业地方税收近7000万元,有力助推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据悉,为推动我市农业实现转型升级,走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市地税局从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农业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实施“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和农业合作社模式,鼓励农产品加工后再销售,走产业化经营道路。同时,用好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和配种免征营业税,以及农技推广站、专业技术协会等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鼓励农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升级,走科技化经营道路。 市地税局还通过土地使用权承包、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业资源合理流转,实现农业土地集约化使用,走规模化经营道路,并积极落实采摘、观光农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政策,引导促进农民发展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发展空间,走休闲化经营道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