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省高院了解到,2012年至今,福清法院共受理非法行医案件43件,其中涉嫌非法开设牙科诊所35件,占81.4%。 据介绍,非法行医案件呈以下特点:一是非法从业者专业素养差,仅3人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占被告人总数8.5%),而初中以下学历占44.2%;二是开设时间长,涉案诊所开设时间平均3年,最长达7年;三是开设非法诊所地集中,25件发生在城乡接合部或农村地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四是非法行医屡禁不止,上述案件被告人均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过2次以上,均继续非法营业。 据了解,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医疗资源无法满足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医疗需求。福清现有乡镇卫生院17个,村卫生室401个,受医疗器材等条件限制无法提供牙科服务。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姚润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