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意花园的业主虽然打赢了与开发商的官司,但是还是拿不到房产证。记者 蔡添高 摄 核心提示 岩城多个楼盘业主至今无法拿到房产证,有些楼盘即使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赢得诉讼也无法拿到房产证。究竟是什么原因 问题到底在哪 □ 记者 蔡添高 通讯员 简华良 “房产证”表面上看是一个“本本”,然而却意义巨大: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上述权利只有在所有人依法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产权登记并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书之后方才正式生效,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擅长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吴子胜律师说。 “从根本上来说,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只有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购房者才对所购房屋拥有了所有权,才能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产证如此重要,然而,在岩城偏偏存在为数不少的楼盘业主拿不到房产证,有的甚至赢得了与开发商的诉讼还是无法及时拿到。究竟是什么原因 问题到底在哪 9月16日至18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无法执行的判决书 对于王良新、巫志林等上百位至今还拿不到房产证的乐意花园的业主来说,他们的维权之路就像过山车,“忽上忽下”。如今,这辆“过山车”却牢牢地困在了轨道的最低谷。 2009年年底,王良新等购买了福建乐亿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解放北路的“乐意花园”小区的房子。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10年12月31日,且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证。 时间一天天过去,开发商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王良新也只是在2011年1月8日才拿到房子。对于延期交房,业主们虽有怨言,但因为逾期的时间并不长,所以也无意去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可是约定的90天办证期限过去之后,业主们见不到“房产证”,王良新等业主开始着急了。他们一开始有同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及时办理,可开发商每次都不是消极面对,就是说正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