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发胜 刘玉荣 通讯员 黄秀珍 “以前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根本没想到一年交36元钱能起到什么作用,这次生病,拿到了7694元补助款,这可是雪中送炭的救命钱啊,谢谢党,谢谢市总工会!”昨日,提及我市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从中受益的福建煤电公司培丰煤矿的机修工毛广勇万分感慨。 以“聚小钱、办大事”“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为宗旨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从2007年在我市启动以来,已成为我市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又一道防线,全市医疗互助活动累计有13515个单位、110万人次职工参加,补助36150人次,补助金额达3969万元,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越来越深入人心,并成为工会开展帮扶工作的一个新品牌。 为职工大病医疗撑起“保护伞” 2001年起,我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是由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与职工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职工因病致贫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更好地救助患病职工,2007年,我市启动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凡龙岩市行政辖区内所有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含农民工),均可由单位统一组织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人每年缴交互助金60元,非公企业职工每人每年缴交36元,女职工参加女特病活动的另外缴交25元即可参加活动。 集腋成裘拒风寒。以非公企业职工为例,一名职工一年缴交36元,一天还不到0.1元,但却能得到200—25000元不等的补助。据介绍,参加活动的在职职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扣除全自费医疗费用和门槛费后,能得到40%—50%的补助;如果是乳腺癌、宫颈癌等女特病,除了医疗互助补助金外,还能得到1000—6000元的额外补助。 新罗区财政局某职工2008年患病以来,已经得到补助130221元,其妻子2009年底患有乳腺癌,得到了医疗补助和女特病补助共17800元,而6年来他们缴交的医疗互助金还不到900元。 “职工医疗互助是职工自愿参加的,它不同于商业保险行为,不具有任何商业色彩和盈利目的,靠的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其运作方式就是通过广大职工的力量,去帮助生病困难的职工,完全是一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的社会保障拾遗补缺的活动。”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张华玉介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