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5月11日讯(记者 陈希龙 通讯员 林晓东) 记者获悉,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加快生态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市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谐、宜居城市的战略构想,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社会、生态文化、生态支撑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受损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加大龙江等重点流域整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质量,力争在2012年建成省级生态市、2013年建成国家生态市。 今明两年,我市将紧紧围绕创建生态市工作目标,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因地制宜,全面落实水土流失治理措施,把坡耕地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重要水源地治理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集成小流域、坡耕地改造治理及水利配套等工程,集中人力、财力,实行连片、规模治理,做到治一片、成一片、见效一片。要统筹实施,推进水利“九大工程”建设。要综合治理,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确保完成今年造林绿化任务,巩固“青山挂白”治理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封山育林工程。要围绕生态宜居,完善城市绿地系统,依托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绿线”管制,不断完善城市“绿道”网络系统,全面加强公园绿地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同时,突出创建重点,强化责任,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我市将多措并举,着力提升龙江流域治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水平;标本兼治,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夯实基础,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兼顾,全面开展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环境整治;严格执法,切实落实环保管理制度;加大投入,全面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机制,切实提高突发性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强化宣传,大力促进生态文化繁荣发展。 此外,加快结构调整,发展生态经济。我市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玻璃、塑胶、食品等为主导的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打造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和高增值、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经济考核指标体系,将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指标和主要任务落实到产业政策中;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培育一批生态节水型农业示范基地。 据了解,到今年底,我市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657万亩,造林绿化4.53万亩,市级饮用水源达标率达95%以上,建成省级生态市。到2013年,全市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生态经济发展格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省、福州市下达的指标内,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和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80%镇街建成国家级生态镇街,生态市建设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态市的创建标准。到“十二五”末期,市级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水土流失区林草覆盖率提高10%以上,缓洪拦沙效益达到65%,城乡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