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讯(记者 陈生)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将发放第三季度低收入人群物价补助金,共346.893万元。 据悉,2013年第三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食品价格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7月份分别上涨3.2%、6.8%;8月份分别上涨3.1%、6.8%;9月份分别上涨3.6%、9.2%。据此测算,第三季度3个月的物价补助金分别为60元、60元、90元。市财政将支出3429000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9930元。 据了解,7月份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有16534人,其中城乡低保五保对象14263人,重点优抚对象1919人,革命五老人员161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191人,共补助992040元。8月份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有16527人,其中城乡低保五保对象14263人,重点优抚对象1919人,革命五老人员157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188人,共补助991620元。9月份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有16503人,其中城乡低保五保对象14263人,重点优抚对象1919人,革命五老人员130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191人,共补助148527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