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静娜通讯员林潇逸)才安装一年多的钢化玻璃竟无故自爆,看到地上碎了一地的“尖牙”,福清市民陈先生匪夷所思的同时,又不免后怕。经过工商部门的介入调解,才知道这块“钢化”玻璃是未完全钢化的,陈先生获赔2500元。 去年夏天,陈先生在玻璃建材店订购了一块2800元的艺术钢化玻璃。可谁知,几天前玻璃竟无故自爆,陈先生说:“所幸当时周围没人,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在玻璃厂上班的亲戚告诉我,钢化玻璃碎掉了是呈颗粒状,可是这块玻璃碎了竟然是块状的,还是有尖角的”。陈先生与商家联系,可却被告知可能是近期温差较大,而且玻璃装在太阳直射的地方,是其使用不当造成的自爆,不予赔偿。在与经销商协调无果后,陈先生向福清市工商局龙江工商所投诉。 工商所工作人员与经销商一同到现场察看,看到一地的“尖牙”碎片后,经销商表示这块玻璃很有可能没有达到钢化玻璃的标准,立即联系了生产厂家,并赔偿了2500元给陈先生。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钢化玻璃制品时,应选择专业正规的商家,同时,要仔细查看有无3c认证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