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福清工商"双11"跟进监管 货物损坏 快递不快

本报讯(记者黄静娜通讯员陈日晶)福清市民薛小姐在网上购买了一部手机,快递员把货送到时,不让拆包检查就让薛小姐签单,称这是公司的规 定。谁知道薛小姐签单后打开包装发现手机有点小磕碰。因为已经签单,薛小姐索赔无门。无独有偶,福清的严女士将一箱蛏干通过快递公司寄给远在重庆的姐姐, 不料半个月后,姐姐仍然没有收到包裹,等严女士到快递公司了解后,却发现她寄的那个包裹竟被快递公司遗忘了,蛏干已经成了“霉干”。像薛小姐、严女士的遭 遇只是快递业乱象的“冰山一角”。

“双11”将至,各大电商促销活动不断升温,消费者摩拳擦掌静候购物狂欢节的到来。为了避免“双 11”快递投诉递增,福清市工商局采取措施对辖区内快递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对快递行业的“先签字,后验货”或“先付款,后签字”、消费者理赔难、野 蛮分拣快件的行业潜规则进行整治,并且认真审查物流、快递经营主体的格式合同,要求限期整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模糊条款等。工商部门积极推广使用物流 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物流快递服务公司规范经营行为。

福清市工商局还要求快递企业签订并履行《快递行业诚信经营承诺书》中的 承诺,加强行业自律。整治过程中,工商部门强化联合执法,积极与邮政、运管部门联系,建立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就如何规范物流企业从事快递业务问题进行协 调沟通,实现“处理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截至目前,共检查物流、快递企业67家,立案查处合同违法案件9件,纠正不合理条款、表述模糊条款 10条,受理消费纠纷3起。

“双11”是网络消费高峰期,也是消费投诉的高发期。福清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双11”促销活动中暗 藏着不少“网购陷阱”,常见的有“先涨价再降价”“低价缺货”“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消费购物时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网购时及时截取交易页面,保 留聊天记录,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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