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对象 支付宝用户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以下合称为“收费服务”)的,本公司有权向用户收取费用或代第三方向用户收取费用: 1、转帐:包括但不限于转账付款、aa收款、担保收款、担保付款、团队收款、交房租、我要收款。 2、快速提现。 3、缴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罚款代办(合作方收费)、话费卡转让。 4、安全产品:短信校验服务(单笔付款金额超过500元或每日累计付款超过1000元免费,除此之外额度费用为0.6元/31天)。 5、信用卡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分期、信用卡支付(用户在淘宝,域名为 taobao.com、天猫,域名为 tmall.com,未签约信用卡的卖家处使用信用卡)、信用支付(用户在淘宝网,域名为 taobao.com;天猫,域名为 tmall.com未签约信用卡的卖家处使用信用支付)。 6、国际支付:使用在非中国大陆地区发行的信用卡、借记卡、预付卡或在非中国大陆地区开立的银行账户等进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香港pps、境外信用卡支付或境外信用卡快捷等。 7、本公司推出的其他收费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