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游必达李超)福清一男子醉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不慎与轿车发生追尾受伤,欲向轿车司机索赔。不想,醉驾男子不但索赔不成,反倒被刑拘。 12月31日凌晨4时许,福清桥尾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324国道桥尾村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追尾轿车事故。轿车驾驶员见双方均有损伤,本意协商私了,但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元要求轿车驾驶员赔偿。双方争执未果,于是报警。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从王某元身上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民警对王某元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王某元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1mg/ml,属于醉酒驾驶。 当晚,王某元下班到工友家喝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目前,王某元因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