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人正在工厂施工一名工人正在工厂施工
本报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陈振文文/图)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福清一名男子毁林1000多平方米建高污染塑料炼油厂。近日,这一违法行为被福清警方叫停。 上月底,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福清市上迳镇东林村有人毁林建工厂污染环境。在上迳镇林业站的配合下,民警在现场发现被毁坏的林地1000多平方米,建立厂房和宿舍300平方米左右,民警立即予以制止违法行为。 经查,涉案男子林某秀(化名)今年53岁,福清市上迳镇人。据他供认,2013年11月,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他擅自雇请挖掘机到上迳镇东林村山上平整土地,并雇请工人和技术员投资50余万元购买设备筹建塑料炼油厂。 据介绍,塑料炼油厂使用废旧塑料进行加工炼油,是高污染加工企业。目前,福清警方已责令林某秀停止违法活动,拆除工厂恢复原状。 作者:陈钦祥 陈振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