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25日,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人开挖掘机在宏路街道溪下村水渠边平整土地,严重破坏林木资源。 接警后,森林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宏路街道执法队的密切配合下,森林分局民警及时制止了挖地毁林的违法行为。经查,现场被毁的林木达10余株,民警查扣了作案工具挖掘机一部。 事后,涉案人员吴某兴向民警供述:其因得知市政府批准某建设项目,为了获取土地上的地面物赔偿,便雇请唐某海挖掘机进场平整荒地,准备种植珍贵树木以达到高额赔偿的目的。 现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颖 整理 通讯员 钟景杰 叶兴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