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10时许,福清市公安局音西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国家电网大厦18楼上要有人跳楼自杀,音西所值班领导陈和平副所长立即带领郭晟超中队长、民警林龙春赶到现场。 现场,民警发现电网大厦楼顶的栏杆上挂着一名男子,情况相当危险。报警人称他们是从河南一起来福清讨债的,由于没有着落该男子就想不开想一死了之。 当事人情绪相当激动,一只脚又悬在外墙,随时都有坠楼的可能。现场民警果断部署,兵分两路,一路由所长、队长与该男子进行喊话沟通,尽可能吸引其注意力,一路由民警林龙春从当事人后侧匍匐接近,伺机营救。 在约离当事人3米左右,民警飞扑过去抱住当事人往阳台内侧滚下,此时,另一路谈话民警飞速上前紧紧控制住当事人转移到安全地方,两路民警完美配合将欲轻生男子安全解救下来。 为了确保轻生男子的安全,民警将当事人带回所进一步做其思想工作,通过沟通民警了解到当事人海某于2006年将自己经营的铁矿球磨厂转让给福清的陈某,转让费19万元人民币,至今陈某没有归还,于是就出现跳楼那一幕。最后音西所联系了法院音西执行庭经办法官介入协调,当事人才心怀感激随同法官到法院处理。至此,这起因讨债跳楼事件得到成功化解。 (福州新闻网通讯员 钟景杰 叶兴旺 记者 蔡晨烨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