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刘彤)为了出海炸鱼,福清几名渔民竟一次性购买了一吨多的土制炸药,并运回村内祠堂贮存,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杨某、陈某明、陈某俤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一案,依法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份起,杨某、陈某明、陈某俤与陈某强、王某平夫妇(均另案处理)等人合伙购买炸药出海炸鱼。去年3月底,杨某联系一莆田人“阿稍”(另案处理)购买一批土制炸药,并运送至海口镇斗垣村陈氏祠堂门口空地。 当天,该批炸药被福清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警方从车上共查扣到45包土制爆炸物品,合计重为1750.64千克。 作者:陈钦祥刘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