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起,福清人林某等策划实施跨国电信诈骗,冒充日本警察厅的警察和日本银行协会工作人员,先后诈骗了400多万元。因怀疑同伙有人私吞了90多万元诈骗款,于是在出租屋里拘禁、殴打星野某某,星野某某最后向福清警方报案。 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庄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庄某某、星野某某(日本籍)、饭钵某某(日本籍)、出原某某(日本籍)。 去年8月份,林某与谢某、郑某、“大飞”(日本籍)等人共同策划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并进行了具体分工,庄某某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并监管日本人。 去年9月份,星野某某、饭钵某某、出原某某等人在福清一出租屋内,根据谢某、“大飞”提供的日本当地公民信息,两两搭档,一人冒充警察,另一人冒充银行协会工作人员。一人通过事先准备的由台湾人设置好的网络电话网关冒充日本警察厅的警察,打电话给日本受害者,谎称从抓到的小偷身上发现受害者的银行卡,其身份信息被人盗用并办理了银行卡,日本银行协会工作人员会立马与其联系。 接着,另一人冒充日本银行协会的工作人员与受害者联系,骗取受害者说出银行卡的密码、余额后,并告知受害者,银行协会的工作人员会上门更换新的银行卡。然后,星野某某负责联系日本同伙,让其冒充银行协会工作人员到受害者家里把银行卡收走。 在日本的同伙拿到银行卡后将钱取出,并从中抽取诈骗款的50%,剩下的诈骗赃款交给在日本的陈某等两名中国女子,把赃款汇到福清地下钱庄,谢某或庄某负责到福清地下钱庄取钱。 去年12月3日,庄某明知该团伙在实施诈骗犯罪,仍受林某指使并用他人身份租下福清音西街道另一房屋。随后,林某等人将原出租房内用于诈骗的电信设备转移到新的窝点,继续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去年9月至今年2月13日,该诈骗团伙先后通过电话冒充日本警察和银行协会工作人员诈骗日本人,诈骗金额达7007.1万日元(合人民币400多万元)。 其间,林某、谢某因怀疑星野某某与在日本的同案人私吞了诈骗赃款1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90多万元),于是在出租房内拘禁、殴打星野某某,威逼其交出私吞的赃款,致星野某某轻伤。 今年2月13日凌晨,星野某某乘看守人员不备逃脱,于当日向福清警方报警求助。根据星野某某的供述,2014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福清警方先后将林某、庄某等7人抓获。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林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