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6日讯(记者 卢贤明 通讯员 魏雅钦) 近日,市检察院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环保局等四家单位联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并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以解决“以罚代刑”,“食药”类犯罪及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打击难等问题,有效打击和预防该两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发案较多的犯罪和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参与专项活动的成员单位间建立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备案机制、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行政执法过程等机制,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可提前介入案件,以更加有效对涉案证据进行收集固定、控制相关涉案人员,提高打击该两类犯罪行为的全面性、精准性与高效性。检察机关同时将结合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对行政执法机关监管不到位等渎职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