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5克拉的定做钻戒竟缩水至1.21克拉,商家称‘这是为消费者着想,指环小,钻石大,影响美观。’”日前,福清市的一对准新人就遭遇到如此恼人的“买戒计”。13日,经福清工商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67999元的货款。 4月22日,小贤(化名)和小芬(化名)到福清流光溢彩珠宝店选购结婚钻戒。新娘小芬的手指纤细,在店内试戴了很多款式,都显稍大。这时,导购员何某表示,可寄回厂家将指环尺寸改小。小芬选购了一枚18k白金镶钻1.375克拉的戒指,价格为67999元。何某量了小芬右手无名指的尺寸后用纸记录下来,并约好时间过来取钻戒。 5月12日,小贤和小芬来店内拿戒指,经试戴,指环大小合适。可心细的小贤却发现,他们购买的钻石净重是1.375克拉,改好尺寸的钻戒镶钻由1.375克拉缩水至1.21克拉。导购员承认钻石变小了,理由竟然是指环小,钻石大,会影响美观。小贤觉得很吃亏,提出退货。 导购员不同意退货,认为戒指已根据小芬的手指尺寸量身改造,这会影响二次销售。双方争吵起来。老板肖某提出,小贤可以在店内更换比这枚戒指价格贵的任何钻戒,但要支付改尺寸的费用500元钱。小贤不同意,拨打了12315的电话。 福清市玉龙工商所介入调解。肖某向工商人员解释说厂家的制作工艺无法达到指环变小而镶钻不变的技术水平,因为变小的指环留不出足够的位置固定钻石,所以才将镶钻改小。工商人员指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没有做到诚信经营,保质保量。 经调解,商家向小贤赔礼道歉,并无条件退还67999元的货款。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陈波 余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