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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举报出租车违规 举报人可获案值5%奖励金

  本报5月16日讯(记者 陈仁杰) 实名举报出租车违规运营行为,一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可获举报案件案值5%的奖励金。这是4月底市交通局推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举报有奖”新措施。

  据了解,实名举报人是指市民以可查证的真实名义,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并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或证据,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案件。举报人应在当场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后24小时内拨打举报电话或直接到受理机构进行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提供举报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明确具体的举报方、举报事实,违法的时间、地点、经过事实等,并尽可能提供现场录音、录像、照片等证据。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举报案件案值5%奖励金。如,举报出租车驾驶员不使用、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无从业资格证营运的案件,查证属实后,司机被罚款1000元,举报人可获50元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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