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越南方面,如果在这一步就撤下来,则意味着全线失守,不仅瓜分南中国海的美好盘算将成泡影,就连目前的既成事实也将被打破,如此国之大事,当然也不能等闲视之。 对于这个僵局,笔者相信,中方早在做出981这个部署之前,就充分料到了,否则事态不会一路走到当下这一步。6月8日,中国外交部官方网站发布文章《“981”钻井平台作业:越南的挑衅和中国的立场》,文章重申了中方的一贯立场,再次表达了中方决不放弃原则的强硬态度。6月9日,针对越南再次向联合国递交公函指责中国,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要求秘书长将中国的立场文件作为联合国大会文件散发全体会员国。 这份文件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文中提到了《联合国宪章》、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和《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为议定书》等相关的国际法,但只字未提《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拟议中的“南海行为准则”。 于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明确写入了“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第四条)“各方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包括不在现无人居住的岛、礁、滩、沙或其它自然构造上采取居住的行动,并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它们的分歧。”(第五条)、“在和平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之前,有关各方承诺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努力寻求各种途径建立相互信任,”(第六条)等条款。 中国今年开始避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是个明显的信号,表明中国的南海政策的确有变。 曾经的规则制定者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按照“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构想,将整个南海问题作为一个整体,积极地运筹处理。1997年中国-东盟非正式首脑会晤发表了《联合声明》,以此为基础,中国与东盟各国密切磋商,努力促成历史上南海问题的第一个政治安排。最终各方就解决南海问题原则和思路达成了一致,于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共同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这个宣言最核心的行动指引,归纳起来就是两条:一是在冻结占领现状的基础上先建立政治和军事互信,二是在解决具体纠纷之前先开展一些其他方面的合作。很显然,这两条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思想是一致的,体现了中国致力于和平的善意和解决问题的诚意。 在这个时期,中国实际上是南海事务的规则制定者和局势的主导者,毕竟在所有问题之上还有个“主权属我”,这是我的地方,当然我来主导。 现在回顾来看,中国的这一姿态多少有点理想主义了。虽然是一个区域性的政治安排,但这个世界还有另个“大领导”美国,任何地区性局势的发展,也都不能不顾及美国的意思。宣言签署之后,美国虽然口头上表示欢迎和支持,但实际上另有盘算。对美国来说,任何一个国家试图为一个地区制定规则并左右局势发展,就等于是冒犯美国了,尤其是中国这个潜在的对手,更不能令其得逞。 针对中国的规则制定者角色,美国一如既往地摆出自由行动者姿态,无论中国做什么,哪怕就是经营和维权的正常举措,甚至是针对潜在威胁的监视执法,美国都拿“航行自由”这个陈词滥调来反制。从小布什到奥巴马两届美国政府,关于中国威胁了南中国海航行自由这个指控,像念经一样重复了十几年。 拿“航行自由”说事,当然不是因为在南中国海的自由航行真的遇到了困难。问题的实质就是因为中国要在南海地区确立规则、控制局势。就像市场经济问题一样,规则就是监管方的武器,自由就是市场方的武器,话语武器随时变,谁也不真的相信真理,对抗才是永恒课题。 |